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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开始实施

1999-07-02 来源:光明日报 孙 杰 我有话说

新华社北京7月1日电广大人民群众企盼已久的新中国第一部证券法─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今天起实施。它的实施对进一步改善证券市场投资环境,保持证券市场持续、稳定、健康发展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

《证券法》共12章214条,内容包括总则、证券发行、证券交易、上市公司收购、证券交易所、证券公司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、证券交易服务机构、证券业协会、证券监督管理机构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它确定了证券的发行、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禁止欺诈、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交易市场的行为,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、信托业、保险业分业经营、分业管理。

《证券法》以慎重立法、立意规范著称,充分注意到阶段性与前瞻性的结合,强调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,具有很强的现实适应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,被认为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法典。《证券法》草案从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初步审议,到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,历时六载,审议五次,多次修改,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产物。

中国证监会为确保《证券法》7月1日平稳实施,在全行业开展了“证券法宣传年”活动,并通过报纸、广播、电视等各种媒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《证券法》宣传活动。以《证券法》为准绳,对现行250多个证券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规范,并进行了配套法规和相关制度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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